长沙市二手房带押过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详细介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带押”二手房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针对转让方尚未还清贷款、尚未注销抵押登记但需办理过户的情况,通过推行“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组合登记业务模式,由转移双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无需提前还清原贷款,即可安全、高效地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

长沙市二手房“带押过户”带押变更”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带押过户”业务(涉及资金往来情形)

一次性付款购房(首付款金额超过卖方原欠款金额)的情形:适用于“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模式。

买方贷款购房的情形:适用于“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模式(即“顺位抵押”模式)或“二手房‘双预告’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双预告’转本登记”模式(即“双预告”模式)。

具体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如需贷款购房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次性付款的无买方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选定的提存机构(如公证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提存手续,对买方的购房款进行监管。买方将购房首付款存入双方在提存协议中约定的提存账户中。

2.线上申请相关不动产登记。一次性付款购房的由买卖双方及卖方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模式的组合业务;买方需贷款购房的,待买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通过审批后,由买卖双方以及双方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顺位抵押”模式或“双预告”模式的组合业务。

3.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业务申请,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合并办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相应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不动产登记证明。

长沙市二手房带押过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详细介绍如下

4.银行等金融机构放款(贷款情形)。买方申请贷款购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足额放款,并直接存入买卖双方在提存协议中约定的提存账户中进行监管。

5.提存机构结清贷款。提存机构用提存账户中部分款项偿还卖方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本金和利息,结清贷款。

6.线上申请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卖方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线上发起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线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在“顺位抵押”模式组合业务中抵押权注销登记在线审核登簿后,买方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抵押权由第二顺位抵押升为首位抵押;“双预告”模式组合业务中抵押权注销登记在线审核登簿后,自动触发“双预告”转本登记。

7.提存机构支付尾款。抵押权注销登记或“双预告”转本登记完成后,提存机构将提存账户中剩余款项转存至卖方指定银行等金融机构账户中。

(二)“带押过户”业务(不涉及资金往来情形)

因夫妻约定、离异分割、赠与、继承、受遗赠等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带押过户”情形,适用于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模式的组合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1.由转移双方及转让方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模式的组合业务。

2.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业务申请,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合并办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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