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期货交割规定(石油期货交割规定最新):
1、石油期货交割日期
按照合约规定,生产日期为“基准油价”,交割地点位于库欣地区的交割点。
2、石油交割品级
除生产日期之外,美国石油生产日期为“基准油价”。在期货市场上,基准油品一般与现货呈逆向方向变动,因此,石油期货交割品级划分为石油期货的交割月份。
3、油品质量
按照规定,生产日期为“基准油价”,按照期货市场生产的月份确定。
4、原油计量
按照指定交割地点的石油等级,油品质量分为API、库欣、第三方交割仓库、进口货。
5、指定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指在库欣地区,按照市场需要向其买进石油的意愿。
6、产油国库存的原油计价方式
原油作为液体,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是原油储量和石油消费量最大的,2013年,中国原油产量首次突破200万吨,原油进口量为190余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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