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补贴开始发放(2023年一大批补贴来了)
新年新气象
对于很多打工人来说
都会选择换份新的工作
来迎接崭新的一年
那么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前
不要忘记还有这笔钱可以申领
那就是
失业保险金
还有
重庆各类补贴汇总信息
赶紧看看你符合申领条件吗
↓↓↓
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上下滑动查看↓):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申领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注意事项
1.申领失业金前,必须先暂停参加失业保险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其他社会保险。
2.原单位失业保险有欠费的,需缴清欠费后才能享受失业金。
3.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4.外地转入的领取失业金资料必须用档案袋加封,本人不能私自拆封。
5.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将视为再就业,停止发放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6.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就业局缴纳,失业金领取结束后及时到医保局续保(一般提前1月停交医保)。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图源:重庆就业
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2100×80%=
1680元/月
2.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2100×90%=
1890元/月
常见问题解答
1.失业保险金只能领取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
没有次数限制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无时间限制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
没有时间限制
。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因此不会对失业人员再就业造成影响。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失业保险金待遇会不会停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
领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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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1.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
2.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
计发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生育津贴是按照128天发放)
申请材料:
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出院诊断、出院记录或出院证(生育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需提供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料);
3.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
生育假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方式(上下滑动查看↓):
申请: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出院诊断、出院记录或出院证(生育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需提供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料);出生医学证明。)
?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
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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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
1.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
每人每月200元
。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申请流程(上下滑动查看↓):
1.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第二代)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3.申请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4.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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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是指
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
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
补贴区域: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等中心城区城镇。
申请条件:
本市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申请租赁补贴,主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本市户籍(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不限户籍);
- 在中心城区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且处于在缴状态(补缴不计算连续);
- 家庭收入、财产、住房在规定标准以内;
- 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置房(含货币安置)、公有住房、人才住房(含人才住房补贴),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住房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
- 在中心城区租房居住。
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
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家庭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人数×补贴系数。
补贴发放总金额不超过家庭租赁房屋租金总额。
补贴面积标准:
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1人户20平方米/人、2人户及以上15平方米/人,补贴人数以申请人数为准,每个家庭补贴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
补贴金额标准:
每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市场导向,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金水平、住房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确定,另行公布。
补贴系数标准:
租赁补贴系数根据困难程度按梯度确定。
本市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贴系数为1;人均月收入高于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含),但低于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2倍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为0.8;其他补贴对象补贴系数为0.5。
申请方式:
具体方式及地点等内容可以点击右方链接查看→
在重庆租房有补贴吗?哪些人可以申请?最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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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离校1年内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下列高校毕业生:
- 低保家庭成员;
- 零就业家庭成员;
- 残疾人家庭成员;
- 本人身有残疾;
- 特困救助供养;
- 脱贫人口。
划重点:重庆市户籍 进行过失业登记
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
500元
,不得重复享受。
申领入口、流程:
具体内容可以点击右方链接查看→
@重庆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申领500元!附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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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1.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 个体工商户雇工;
- 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 网约车驾驶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
1.
用人单位:
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全额(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
灵活就业人员:
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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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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