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的标准(2023年最新酒驾醉驾处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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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篇有关“酒驾新规”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经与交管部门核实,莫轻信这些“小道消息”,网传“2023酒驾新规”不属实,所谓新规均为谣言!
01.睡醒=酒醒?
有一种情况驾驶员很容易忽略那就是“隔夜酒驾”。
睡醒=酒醒?
那么到底喝了酒多长时间才不会被测出酒驾?
答案对每个人来说其实都不尽相同。由于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饮酒量、酒水种类等不同,体内酒精分解代谢的时间也各不相同。
而最为稳妥的办法是:只要喝了酒,至少要等24小时后再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清醒点!这些行为都算酒驾
误区一: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的轮式车辆。二轮、三轮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酒驾同样违法。
误区二:酒量大喝得少不属于酒驾
酒量的大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联系,只要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以上即为饮酒驾车,达到80毫克则为醉酒驾车。
误区三: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中午饮酒晚上开车,或者晚上饮酒第二天早上开车,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标就构成酒驾。
误区四: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
不管速度快慢,即使只是挪动车,也属于酒驾。
误区五: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浓度
有的人酒驾遇到交警巡查,就采取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想降低口腔里的酒精含量,这些都是徒劳。
酒精检测仪检查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同时,还要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是否属于酒驾。
误区六:在交警面前饮酒逃避处罚
有的人随车携带白酒,一旦酒驾遇到交警,马上下车拿起酒瓶猛灌,辩称“下车才喝的酒”。
按照相关规定,被现场查获的当事人为达到逃避刑事追究的目的,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饮酒的,同样以酒驾论处。
误区七:提取血样前逃跑就不能认定酒驾
有的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后,趁办案人员疏忽溜之大吉,以为这样办案机关就没有证据定罪处罚。
根据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误区八:指使他人酒驾不用担责
按照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否则将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指使他人酒驾同样以酒驾论处。
误区九: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02.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03.酒驾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醉驾”案件办理
关于道路的认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道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即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包括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通道及专用停车场。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关于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立案查处,并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未达到醉酒标准的,撤销案件。
对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立案查处。
关于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汽车,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不得适用缓刑:(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驾驶证被扣留、超出驾驶证年审期限未满一年、驾驶证记分满12分状态未满一年的除外);(5)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6)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醉酒驾驶汽车,无上述8种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上述8种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8种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醉酒驾驶摩托车,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前述规定不移送审查起诉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对作撤销案件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醉驾”案件的诉讼证据要求立卷,并在撤销案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检察机关备案,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人民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公安机关也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或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认定“醉驾”共同犯罪应当根据证据严格把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强令他人“醉驾”的,以共犯论处。
对“醉驾”犯罪并处罚金,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05.酒驾“成本”
1.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2.征信成本
(1)律师、医师会被吊销执照
(2)公务员、法官等直接开除公职
(3)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等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3.经济成本
(1)被单位辞退,且无赔偿
(2)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工伤保障
4.时间成本
(1)喝酒后开车不出事故
酒后驾驶会失去人身自由:10天拘留至6个月拘役。
(2)喝酒后开车发生事故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5.民事责任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22年的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82429元/年(按20年计算),丧葬费约28192.5元(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被抚养人生活费(全额)25527元/年(按20年计算),仅此三项赔偿数额就达到近170多万元。
6.家庭成本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
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终生,子女考公务员、上军警校、入党等受到限制。
7.社会成本
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否则拒签!而醉驾犯罪纪录则会伴随终身。受到刑事处罚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8.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除上述成本外,还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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