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朋友,若为异地公积金,也是可以贷款买房的,当然前提是要符合异地公积金的条件,那么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朋友,若为异地公积金,也是可以贷款买房的,当然前提是要符合异地公积金的条件,那么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异地公积金在武汉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3、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4、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之内,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5、在缴存城市和本市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且无影响异地贷款偿还的其他负债;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7、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武汉都市圈内城市在武汉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武汉都市圈范围: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潜江
市民在武汉都市圈内任一城市缴存了公积金,可在圈内其他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其他城市公积金的缴存金额和缴存时长与在本地缴存待遇相同、资格认定一样,都可作为核定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依据,不再受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工作地等束缚。
二、其他城市
1、受理范围:受理范围包括湖北省内城市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与武汉签订住房公积金合作协议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包括:长沙、合肥、南昌、岳阳、九江、安庆、六安、铜陵、株洲、抚州、湘潭、宜春。
2、借款人为武汉户籍,且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及配偶以及累计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那么无论公积金贷款是否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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