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在同一个城市,有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同时也有租房,这种情况能选择房租专项扣除吗?
规定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在同一个城市,有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同时也有租房,这种情况能选择房租专项扣除吗?
有房贷可以选择租房扣除个税吗?
不能,还房贷的同时还在租房子只能选择房贷专项扣除,因为不符合房租专项扣除的条件了。规定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无法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若是纳税人在主要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是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
既有首套房在还房贷,同时又在租房。但由于在工作城市有房产,因此只能将房贷利息用于抵扣个税。同时只能是在夫妻双方中的一方进行扣除,确定以后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
房贷专项扣除只有纳税人的首套房可以享受,而房租就没有这方面的要求。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有自有住房是指纳税人已经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取得购买自有住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房贷专项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租房专项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虽说房贷利息与租房二选一就行,但是也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的,大部分人是可以二选一的,故而在申报的时候主要是看自己符合哪一个专项扣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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