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们好,要是你对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和国家信用信息企业公示系统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具体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下面就来解答关于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开始吧!
文章目录
- 1、国家信用信息企业公示系统
-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址是什么
-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用户登录
国家信用信息企业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系统功能 :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扩展资料
系统公示内容: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址是什么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系统功能简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中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二条 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用户登录
首先,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首页(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登录,根据提示输入信息进行登录即可。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详情可联系工商局咨询。
应答时间:2021-03-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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